发布时间:2021-03-08 阅读次数:415 来源: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政策类别 | 经信类 | 发文字号 | / |
发文单位 | 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官网发布日期 | 2021年3月5日 |
主管部门 | 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受理时间 | 于3月17日前 |
受理部门 | 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截止日期 | 于3月17日前 |
办理及协调部门 | 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政策覆盖区域 | 武汉市 |
联系电话 | 张勇 027-85317025 | 关键词 | 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 |
官网链接 | http://jxj.wuhan.gov.cn/xwzx_9/tztg/202103/t20210308_1644076.html |
内容详情
各区(开发区)经信部门:
根据《省经信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第一批技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鄂经信规划函〔2021〕33号)文件精神,现就2021年度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第一批技改项目申报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审核、择优推荐。各区经信部门要高度重视专项资金的申报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精心组织,严格把关,按照申报条件和要求,认真核实项目建设合法性、真实性等相关内容,切实推荐一批重点项目、优势项目。
二、分级负责、落实责任。专项资金和项目管理遵照“谁申报、谁负责,谁推荐、谁把关”的原则,根据职责分级负责、逐层把关、落实主体责任,并逐级对上出具承诺意见:项目申报单位负责提供项目原始资料、文件、凭证,按照材料真实、项目完整的原则编制资金申请报告,并负责所有材料和数据真实、有效,承担项目申报和建设主体责任。各区经信部门负责项目真实性审核,确定项目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确认投资申报内容、提交资料、现场实物是否对应、真实、有效,承担项目审核主体责任。
三、抓紧组织、按时上报。请各区经信部门根据项目申报要求,于3月17日前正式行文报送我局,包括申请文件、《技术改造项目汇总表》、《企业项目基本情况表》各4份(含电子版)。
联 系 人:投资和技术改造处 张勇 027-85317025
联系邮箱:179562230@qq.com
附件:省经信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第一批技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武汉市经信和信息化局
2021年3月5日
附件:
附件3-2020高质量项目基本情况表.xlsx
附件2:技改项目汇总表.xlsx
省经信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第一批技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