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服务项目 > 著录变更

著录变更

什么是“著录变更”

著录项目(即著录事项)包括:申请号、申请日、发明创造名称、分类号、优先权事项(包括在先申请的申请号、申请日和申请国) 、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事项 (包括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国籍、地址、邮政编码) 、发明人姓名、专利代理事项(包括专利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专利代理人姓名) 、联系人事项(包括姓名、地址、邮政编码)以及代表人等。其中有关人事的著录项目(指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事项、发明人姓名、专利代理事项、联系人事项、代表人)发生变化的,应当由当事人按照规定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 其他著录项目发生变化的, 可以由专利局根据情况依职权进行变更

著录变更须知

1. 变更申请: 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应当提交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 一件专利申请的多个著录项目同时发生变更的,只需提交一份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一件专利申请同一著录项目发生多次变更的, 应当分别提交各次的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 多件专利申请的同一著录项目发生变更的, 即使变更的内容完全相同,也应当分别提交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

2. 变更期限: 著录项目变更手续费应当自提出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另有规定的除外;期满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 视为未提出著录项目变更申报。

3. 变更生效 : 著录项目变更手续自专利局发出变更手续合格通知书之日起生效。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的转移自登记日起生效,登记日即上述的手续合格通知书的发文日。

变更服务

1. 对于发生,申请人、发明人、申请人地址、代理机构等著录项目变更事项的,我司可通过自身CPC端口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变更申请;

2. 由专业流程人员操作具体变更事项;

3. 我司配备专门的商务人员跟进并变更进度并及时反馈。

服务优势:

    1. 专业事务所资质(机构备案号:42247,在市局、省局、国家局有进行备案);

    2. 专业团队(执业专利代理人撰写专利案件,具备事务所、科技型企业、专利数据库公司、律所和高校专利工作经历,提供获取”—“管理”—“运用”—“维权的一站式服务);

    3. 专业流程管理(对中间文件和年费进行自动监控,少出差错);

    4. 专人跟进(市场人员全程跟进,保证沟通高效、责任落实到位);

    5. 高授权率(通过上门沟通挖掘与专业检索,提高授权几率);

    6. 免费的专利知识培训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咨询。

    7. 除了提供国内的专利申请以外,还可提供欧、美、日、韩等主要工业国和地区的专利申请业务,通过巴黎公约或者PCT途径申请以上地区的专利。针对海外专利代理业务,可提供一次性包干收费或者分项收费两种模式。